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田静实习生邓雅文发自澳门
5月29日,澳门特区政府公报刊登了《人才引进法律制度》法案(以下简称《法案》)。《法案》主要包括制定高端人才计划、优秀人才计划及高级专业人才计划三类人才引进计划,订定参加各类人才引进计划的资格要件和审批程序、尤其订定通过电子平台作出申请,设立人才引进评审委员会等内容,自今年7月1日起生效。
澳门特区人才发展委员会表示,特区政府将陆续公布各类人才引进计划的详情及“人才引进计划电子申请平台”的开通日期,待《法案》生效后,澳门特区的人才发展工作将迈向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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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受访专家表示,澳门人才引进立法十分必要,具有重要意义,澳门人才引进制度以“人才建澳”作为长远的建设性发展目标,与原本的技术移民制度相比,顺应了很多现实要求,努力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来澳门定居,促进人才智力的集聚,从而有效突破新产业的人才资源瓶颈。
允许“旧制”个案申请“新制”
澳门特区政府此前在向立法会提交《法案》时陈述理由称,旨在吸纳外地人才的《核准投资者、管理人员及具特别资格技术人员居留制度》已经实施十多年,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有必要检视并建立新的人才引进制度。因此,澳门特区政府期望通过《法案》,引入能助力和推动澳门特别行政区经济适度多元,尤其是重点产业发展的人力资源,以及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储备所需的各类人才,建立公开、公正及科学的人才引进及评审机制,构建适合澳门社会长远发展的人才引进制度。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梳理发现,澳门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引进外部劳动力和人才,当时澳门纺织制衣、玩具、电子等劳动密集型工业发展需要,起初主要引进低端技术劳动力和专业技术人才。1995年,澳门首次将具备特定学历、资格及专业经验的管理和技术人员纳入引进范围,为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赴澳工作打开了渠道。2003年,澳门特区政府成立了“人力资源发展委员会”,引进专才和输入外劳是其工作重点。到了2014年,澳门特区政府更是专门设立了“人才发展委员会”,负责制定、规划及协调人才培养的长远发展策略。
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副研究员方木欢认为,此前澳门特区政府有关人才引进工作的整体立法宗旨以保障本地人优先就业为前提,同时兼顾本地雇主基于成本考虑对外劳的强烈需求与吸引外地资本入澳,人才引进相关法律呈现窗口小、程序繁、门槛高等特点,对人才引进的限制远胜于吸纳。
根据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数据,2018年至2022年,澳门首次申请临时居住许可并获批的投资者、管理人员及具特别资格技术人员个案共49个,包含获批申请人家庭数量则共176人。
据悉,目前仍有很多技术移民申请个案还处于“待办”状态,《法案》亦适用于目前积压的申请个案,此前已经被拒绝的技术移民申请个案,也可继续尝试依据《法案》再次提出申请。
“这些年来,很多在澳门高校任教的教授或教研部门领导,仍然是持‘蓝卡’的外劳,与其他保洁、保安、地盘工人等在澳的身份一样,部分人士因未能获得澳门身份证而离澳。”大湾区融合发展促进会理事长朱世海在接受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采访时提到,主动送上门的人才竟然流失了,如何引入身处其他地方的人才?
他表示,澳门人才引进立法十分必要,具有重要意义,能够为引进人才设定清晰的评审准则,并提升人才引进审批的透明度。
据悉,“蓝卡”是由澳门特区治安警察局签发出的证件,全称为“外地雇员身份认别证”。
申请人年龄不设限制
根据《法案》,澳门将制定三类人才引进计划,引进具有卓越才能或技术能力、并取得国际公认杰出成就或在特定领域作出重大贡献的高端人才;有利于澳门特区经济适度多元、尤其是能推动重点产业发展并在其专业或行业中表现卓著的优秀人才;能支持重点产业发展、或补足澳门发展需要且属于紧缺人力资源的具有专业经验及技术能力的高级专业人才。
澳门博士智库常务监事施养正接受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特区政府旨在构建以高端人才和具指标性的优秀人才为核心,带动四大新产业发展。同时,辅以紧缺的高级专业人才,以支持社会可持续发展,满足澳门人才体系各层面的需要,并发挥他们的带教作用,培养本地人才的人才引进体系。
针对“重点产业”的含义,澳门立法会第三常设委员会提交的意见书中解释为“澳门未来经济发展方向相关的产业,具体内容将持续依循每五年发布一次的‘澳门特别行政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五年规划’所订定的具体政策而适时调整”。目前,特区政府提出以大健康、现代金融、高新科技和文化体育(以下简称四大产业)作为优先发展的新产业,而已经具备一定产业规模的博彩、会展及旅游业是应该持续支持发展的原有产业。
施养正指出,在新的人才引进制度的框架下,四大产业是现阶段澳门特区和全社会推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主要着力点。因此,澳门社会上对于此类人才的需求量巨大,只有通过吸纳更多地区性或国际性高端和优秀的人才来澳,才能有力地填补澳门社会发展的人才缺口。而人才来到澳门,并不仅仅代表知识的注入,还有个人的技术、经验及市场网络等各种宝贵的资源。
值得一提的是,《法案》在最初文本的基础上,删除了参加优秀人才计划及高级专业人才计划须年满21岁和具备中文、葡文或英文任一语言良好书写及口语能力两个条件,调整为“具备相关计划所定的年龄及语文表达能力”。意见书指出,目前特区政府提出的四大产业是包括文化体育在内,而艺术专业或运动专业卓有成就者未必满21岁。因此,在最后文本中删除了“年满21岁”的要求,以留待日后由行政长官批示核准的人才引进计划订定所适用的年龄。
高端及优秀人才无需在澳通常居住
此外,《法案》中还要求参加高级专业人才计划的申请人须获得本地雇主聘用且薪酬须达到指定水平,而参加高端人才计划的申请人,则要求须具备高端人才认定标准所载的任一成就或职衔。
何为“指定水平”?特区政府在意见书中解释称,将参考澳门特区统计暨普查局公布的最近一段时间内,“行政主管及经理”和“专业人员”两类职业的薪酬,以及澳门每季的专业技术外地雇员的薪酬。
根据澳门特区统计暨普查局公布数据,2023年第一季度行政主管及经理的月工作收入中位数为35000澳门元,专业人员则为41000澳门元。以金融业为例,2023年第一季度金融业外地雇员平均薪酬为38900澳门元。
施养正提到,以香港“优秀人才入境计划”为例,其要求的获批准的申请人可以无须在来港定居前先获得本地雇主聘任,但澳门在“高级专业人才”方面的人才引进上仍然须先获本地雇主聘用或承诺聘用,并且要求其薪酬须达到指定水平。澳门人才引进在人才资格认定、申请材料要求等方面,目前的人才引进门槛仍然是比较高的。
不过,《法案》亦在原来技术移民制度的基础上调整了部分规定,顺应了很多现实要求。朱世海举例称,比如根据高端人才和优秀人才计划获得居留许可的主申请人及其家属有关居留许可的获取和维持,不需要他们在澳门通常居住,不要求每年在澳的日子达到固定数量,该做法改变了原本技术移民制度中“利害关系人在澳门特别行政区通常居住是维持居留许可的条件”。而高级专业人才的居留许可续期则须按照现行一般制度在澳门特区通常居住。
朱世海表示,与周边城市相比,《法案》对高端人才、优秀人才具有一定吸引力,因为他们及其家属都不用遵守在澳门通常居住的规定。但高端人才、优秀人才在外来人才总量中只会占很小的比例,澳门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还是靠大量的高级专业人才及《法案》没有纳入的一般专业人才。
一般而言,人才引进制度主要由政策支持、资金扶持、税费减免和住屋补助四部分组成。从政策制定的层面来看,施养正认为可以通过提高人才待遇、提供更多资源、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以及解决高端人才家庭后顾之忧等方面,来强化人才的整体吸引力。他建议,澳门特区应该推出特别政策,以鼓励和支持澳门特区的人才创新创业,并形成有力吸纳高层次及各类专业人才制度体系及配套服务,以吸引更多的人才来澳。
施养正表示,与近年来大湾区连续不断的"抢人才潮"的竞争相比,澳门在引才上的政策依然是相对保守,由此可能带来导致竞争力的不足等问题也值得加以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