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京津冀、东北等地的洪涝灾情,11日,国家防总、应急管理部等部门再次进行了视频会商调度。
目前,海河流域洪水正高水位过境天津,天津市的行洪工作仍在继续。
泄洪、行洪、蓄滞洪区……这些词都是什么意思?使用蓄滞洪区,需要补偿吗?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些概念
洪水来袭,一般会优先考虑用水库拦蓄,拦蓄就是把水控制在水库中。
泄洪是指由于水库上游持续性强降雨导致水库超过一定水位(汛限水位),为避免水漫洪溢,或库坝、堤堰溃塌而造成严重的灾害,采取的开闸向下游河道排泄洪水的调度措施,保证水库大坝安全。
当特大洪水来袭时,弃守滩上圩堤和民埝,使大洪水在两岸大堤间畅行的措施,称为行洪。
如果利用堤防和河道泄洪、运用水库拦蓄洪水,仍不能控制洪水,再适时启用蓄滞洪区,以分蓄超额洪水,削减洪峰,最大程度地减轻洪水灾害总体损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防洪区是指洪水泛滥可能淹及的地区,分为洪泛区、防洪保护区和蓄滞洪区。
洪泛区是指尚无工程设施保护的洪水泛滥所及的地区;
防洪保护区是指在防洪标准内受防洪工程设施保护的地区;
蓄滞洪区是指包括分洪口在内的河堤背水面以外临时贮存洪水的低洼地区及湖泊等。
蓄滞洪区是防洪工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防御大洪水的一张“底牌”。
一些疑问
■ 蓄滞洪区可以随便启用吗?
当然不可以。蓄滞洪区的启用按照既定的流域或区域防御洪水调度方案实施,其启用条件是:当某防洪重点保护区的防洪安全受到威胁时,按照调度权限,根据防御洪水调度方案,由相应的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下达启用命令,由蓄滞洪区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 使用蓄滞洪区,需要补偿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蓄滞洪区予以扶持;蓄滞洪后,应当依照国家规定予以补偿或者救助。2000年出台的《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对补偿标准也有详细的说明。
8月9日,财政部、水利部紧急预拨10亿元,对国家蓄滞洪区运用期间群众的农作物、专业养殖、经济林、住房、家庭农业生产机械等水毁损失予以补偿,帮助受灾群众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 为了防范洪水,是不是可以让蓄滞洪区的土地资源闲置呢?
答案是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洪泛区、蓄滞洪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地区和部门,按照防洪规划的要求,制定洪泛区、蓄滞洪区安全建设计划,控制蓄滞洪区人口增长,对居住在经常使用的蓄滞洪区的居民,有计划地组织外迁,并采取其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
蓄滞洪区既是重要的防洪设施,又是区内居民赖以生存的家园。蓄滞洪区的建设和管理既要考虑分洪需要,也要保障区内居民的生产生活和发展需求。因此,在加强区内蓄洪控制工程体系和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的同时,还应注重采用科学的土地利用方式和发展模式,保证能够正常启用,启用后居民损失可控。
来源/央视新闻
编辑/刘斌
审签/侯晓然
监制/周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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