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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庆阳融媒记者刘萍凝)8月11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截至6月30日,我市优良天气数达142天,优良天气率为78.3%,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省排名第三。
针对今年以来沙尘过境天气频发,污染天气和PM10浓度上升明显等严峻形势,市生态环境局部署开展了全市2023年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坚决落实控煤、抑尘、治污、减源、限行、禁燃、污染天气应急等系列措施,查处施工场地、工业企业物料和堆料未设置围挡、遮盖措施不到位等涉气环境违法行为30余起,全力维护我市空气环境质量稳定。
在加大常规管控措施落实的同时,市生态环境局抢抓“冬病夏治”关键时机,加强燃煤锅炉动态监管,督促辖区供热单位做好184台在用燃煤锅炉环保设施的检修维护、改造提升,确保稳定运行并达标排放;完成19台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前期立项等工作,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申报。
针对5月以来臭氧污染上升趋势,安排部署全市2023年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强化挥发性有机物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调度,加快推进问题整改,认真谋划臭氧污染治理“一市一策”工作,做好夏季臭氧污染应对。助力加快建立碳达峰“1+N”政策体系,完成《庆阳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庆阳市2021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的编制工作。
目前,全市马莲河、蒲河、洪河、四郎河、葫芦河、支党河等流域23个国、省、市地表水考核断面剔除地质因素影响后全部达标,水质优良比例86.96%。开展监测的14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3个“千吨万人”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上半年,全市未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和核与辐射安全事件,生态环境总体安全可控。